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版式设计:蔡华伟
本报记者 张 璁
预约数月起!购房者仍扎堆提前还贷,为什么?值不值?******
“我提前去银行预约了提前还房贷,2月18日可以正式办理。”北京市民王飞告诉贝壳财经记者自己两个月前预约了提前还10万元的房贷,近期将可办理。
最近在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下,房贷利率不断下行,提前还房贷的年轻人不断增加。
面对扎堆提前还贷现象,不少银行设置了“时间门槛”,购房者需要提前两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去预约。还有银行通过提高提前还款的成本来抑制客户提前还款的行为,去年8月份有银行因收取房贷提前还款补偿金惹争议。
为何大家要提前还房贷?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分析,伴随着理财投资收益的走低以及去年下半年以来资本市场及债市的波动性加大,对于占据绝对优势的保守型群体来说,资金难以有好的去处,因此越来越多的金融消费者倾向于通过提前还款来”降杠杆“,优化自身负债结构,同时也图个“心安”。但提前还贷行为未必会受到银行的欢迎,尤其在个人房贷作为优质资产的当下,银行会倾向于采取更多预约还款、作出收费等“限制性措施”。
从购房者角度看,是否要提前还房贷?什么样的情况下提前还房贷比较划算?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理论上来讲,刚买房不久,剩余利息较多的购房者可以考虑。而还贷时间较长的购房者已经还完大部分利息,此时再去选择提前还款肯定是不合适的。”
提前还房贷需预约
“三个月能办下来也不错了”
近日,一波“提前还贷潮”在年轻人中盛行。
北京市民王飞告诉记者自己两个月前预约了提前还10万元的房贷,近期将可办理。另有市民小李称,“昨晚提的提前还款申请,下午四点多就通过了,可办理时间为4月23日。”
据了解,目前部分银行可通过APP线上进行提前还贷的操作,但是预约全靠“拼手速”。有购房者表示,在APP尝试提前还款时,页面显示暂时无法受理该提前还本申请,线上额度已满。个别银行APP则直接关闭了提前还款的线上通道,只能去柜台排队办理。
某国有大行的客户经理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提前还款需先去营业部申请,等额度分配下来再通知存款,扣款成功后大概一个月拿涂销资料。但由于人民银行给每个银行都有固定额度的,目前提前还房贷肯定需要排队预约的。“三个月能办下来也不错了。”该客户经理表示。
“现在提前还款的人太多了,银行设置了提前还款的额度,所以一直都在排队。”另一家银行的客户经理也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现在提前还贷都要在系统中预约,目前在该行预约起码也得两个月。
对于部分购房者愿意提前还房贷的原因,有银行分析人士指出,这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市场利率持续下行,部分早年购房者房贷利率高,提前还房贷减少利息支出;同时,由于市场利率下行,资产收益普遍下降,导致风险适中、高于房贷利率的资产难找,即有部分“闲钱”的业主难以找到风险、收益匹配的资产。
上述分析人士指出,房贷能为银行提供稳定现金流收入的优质资产,提前还房贷能加快资金回笼,拓展房贷空间,但也损失未来较高的利率收益,并且如果短期内出现较多提前还房贷情况,银行就面临短期难以找到类似优质资产匹配,机会成本上升的问题。
“个人按揭贷款是银行核心优质资产,大量提前还房贷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营收和利润,因此不少银行选择提高还款门槛。”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
有人提前还款可省几十万利息
提前还贷值不值?
“利息太高了。”魏先生告诉贝壳财经记者,他肯定是要提前还房贷的,原来理财收益能覆盖房贷,现在不能了,就想提前还了。
据魏先生计算,其在河北的一处房产贷款金额70万元,还款期限为25年(已经还款5年),如果现在提前20年还清,以5.2%的利率、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可以省下约37w的利息。
农业银行的一名客户经理也向记者分析称,目前来看,如果理财收益远低于预期水平,提前还贷还是比较合适的,除非有更好的投资渠道。
相比扎堆提前还贷的购房者,也有购房者表示,近期不打算提前还房贷。去年曾提前还过一笔房贷的北京市民李凡告诉记者,“在今年的环境下,我肯定不会提前还款,而是更倾向于投资。”
作为一名个体经营者,黄女士则认为手握“现金流”相对更划算。黄女士告诉贝壳财经记者,用尾款的资金经营带来的收益远大于提前还贷省下的利息。
苏筱芮指出,在房贷“上车时”利率过高的人群会更偏好提前还款,以求在当前利率水平较低的环境下节约更多利息,目前国内第一波疫情已进入尾声,后续第二波等不确定性依旧存在,预计今年倾向于提前还贷的人群依旧保持在高位。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人适合提前还款?王蓬博认为,手里有余钱的,又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渠道,或者对于资产稳定期望较高的购房者,可以选择提前还贷。
严跃进则认为,利息支出太多,手上有闲钱的人可以选择提前还款。此外,理论上来讲,刚买房不久,剩余利息较多的购房者也可以考虑。而还贷时间较长的购房者已经还完大部分利息,此时再去选择提前还款肯定是不合适的。
“对于个人来说,提前还房贷减少了利息支出,但需要让渡资金流动性,并且金额不在小数目。”上述银行分析人士认为,一般来说,对于房贷利率高,还房贷期限长,短期拥有大笔“闲置”资金的业主相对适合一些。他指出,从趋势看,随着经济回暖,利率中枢有所抬升,金融市场回归常态,市场风险偏好逐步回暖,提前还房贷预计有所减少。
新年伊始,监管接连重磅发声,既有提出对购买首套住房要大力支持的,也有提出要鼓励房、车等大宗商品消费的。苏筱芮建议,一是明确提前还贷的相关业务流程,使进度变得更加透明,二是充分响应监管精神,关注新增房贷的拓展,为首套购房、多子女二套改善购房等刚需群体做好基础性金融服务。
严跃进亦认为,提前还房贷目的就是减少利息支出,应该重视扎堆“提前还贷”现象。一方面,要积极宣传“存量贷款也会降利息”的精神,减少提前还房贷的行为。另一方面,各地要把“房贷利率下调-房贷提前偿还”之间的关系做系统的研究,从保护购房者权益角度积极为购房者减负。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王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