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军援”泡汤,岛内舆论质问:美国的承诺可靠吗?******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程东】继参众两院分别表决通过总额高达8579亿美元的“2023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后,拜登签署了法案。民进党当局最期待的“无偿军援”泡汤,美国改为5年提供台湾100亿美元军援,舆论纷纷质问美国的承诺可靠吗?
美国“2023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涉台部分超过50页,是有史以来最长篇幅。内容涉及军事援助、对台军售、反制大陆以及美台交流等一系列议题。台湾《联合报》25日称,最受关注的是对台军援,法案授权2023—2027年通过美国国务院“军事融资”计划,提供台湾100亿美元无偿军援,每年最多20亿美元。不过根据美国立法规则,授权法案仅制定开支项目,只有拨款法案有权决定财政资金如何支配。而“2023财年综合拨款法案”并未拨款提供台湾无偿军援,仅提供最多20亿美元的贷款。美国《华尔街日报》称,台湾当局希望获得美国的无偿军援,而非贷款。但美国参议院拨款小组副主席、曾赴台强力推销波音客机的共和党参议员格雷厄姆称,对台贷款比赠款更合理,因为台湾很富裕。
其他方面,“国防授权法案”授权美方为台湾打造包括弹药及其他“适宜防卫武器”的“区域应变军备库”,并赋予台湾与北约组织南翼与东南翼地区、特定主要非北约盟友及菲律宾同样待遇,能优先取得美国“超额防卫物资”,同时煽动邀请台湾参加环太军演。此外,“拨款法案”在美国在台协会(AIT)预算下编列所谓“台湾学人计划”,提供包括美联邦政府官员等符合资格的美国公民赴台交流两年。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24日回应说,这进一步表明美国内有一股势力挺台遏华贼心不死,企图在军事上武装支持“台独”分裂势力,为其递刀子、送枪炮,鼓动两岸对抗,在台海拱火,把台海推向战争边缘。她抨击民进党当局出于“台独”政治目的,顽固“倚美抗陆”“倚美谋独”,但“台独”没有出路,“倚美谋独”是绝路,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
台“国防部”和“外交部”24日称,法案“展现对台美关系及强化台湾安全的高度重视,敬表诚挚感谢”。《联合报》25日直言,简单来说,这是卖武器又顺便贷款给台湾,台湾“千万别高兴太早”。资深媒体人黄智贤称,美国光是用AIT在台湾指挥,已经不够用了,现在公然直接派公务员到台湾公务部门上班,“谁敢公开宣示,说上台绝对坚决抗拒美国?绝对不会对美国腿软下跪?”她说,不敢抗拒美国对台湾的控制,还说什么台湾人的尊严?
据《中国时报》25日报道,一项由美国杜克大学教授针对台湾安全进行的最新民调显示,当被问到“如果因为台湾宣布独立,大陆攻打台湾,美国政府会采取何种对策”时,选择“只提供武器”的人最多,占44.4%,然后依次为“出兵援助”(19.3%)、“只提供军事以外的援助”(13%)以及“什么都不做”(12.9%)。当被问到“台湾应加强军力还是采用比较温和的政策,以避免制造两岸紧张关系?”时,选择“采用温和政策”的人达到63.6%。调查团队成员表示,台湾民众实际上是看到美国如何援助乌克兰的情形后,“有了这种领悟”。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政治研究所教授杨泰顺25日称,台湾未能争取到无偿军援,与美国预算拨款制度有一定关系,但“换个角度看,也只有美国这个制度,可以把台湾这个棋子玩得淋漓尽致”。《联合报》25日称,台湾如何不成为美国“抗中”的马前卒,进一步化解美国的压力,需要当局有智慧处理以及多数民众的认识与觉醒。
(环球时报)
田立坤代表: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推进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
【奋进向未来——知识分子代表委员筑梦新篇】
近年来,伴随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类似电商平台“二选一”“网络虚假刷量”、屏蔽浏览器广告、“大数据杀熟”、网络售假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的行为时有发生,数字经济领域的偷税漏税、软色情营销等问题也愈发凸显。“推进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的立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提议相关部门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凯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田立坤说。
田立坤介绍,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涉及行政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涵盖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为《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此外,浙江、广东、江苏、河南、河北等地已先后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形成法律条文,为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基础。
田立坤建议,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为核心,整合各领域、各地域、各层级的数字经济治理规则,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为数字经济提供统一、周全的保障和支持,建立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数字经济促进法》立法。
其中,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主要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支持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大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市场化发展,创新数据交易模式,拓宽数据交易渠道,促进数据高效流通。
做好数字产业化。重点推动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及材料、网络安全等产业发展,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虚拟现实等产业发展。
做好产业数字化。推动大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并重点支持智慧农业和水利、工业、商务贸易、智慧物流、金融、能源等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
加强治理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鼓励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政葳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