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发布安全提示 春节假期出游别忽视这四点!******
中新网1月24日电 文化和旅游部官网23日发布提示,再次提醒广大游客增强安全意识,平安健康出游。
一、远离无安全保障的危险区域。旅途中注意远离濒水、崖边、河道等危险区域,关注当地有关安全提示,遵守相关规定,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旅游。
二、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根据个人年龄、健康等状况,在专业人员指导指引下,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水上、潜水等高风险项目,不做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举动。
三、关注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户外旅游时,严格遵守防火相关规定。入住宾馆饭店时,及时了解消防疏散通道。驾乘机动车出游时,关注道路交通安全,途中全程系好安全带。
四、加强出游期间个人防护。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寒冷天气出游加强防寒保暖。(中新财经)
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