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学者:中国人民至上的抗疫措施值得称赞 西方虚假指责充满讽刺******
中国日报网1月4日电日前,巴基斯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哈立德·泰穆尔·阿克拉姆为《中国日报》撰文,文中写道,通过对中国努力和创新性医疗举措的详细分析,可以看出在抗击新冠疫情的斗争中,中国政府不遗余力地维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
新冠疫情扰乱了全球各地经济体的社会经济结构,凸显了医疗辅助人员和和资源的重要性。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也是少数几个保持经济健康增长的国家之一,并帮助其他国家保持发展,为他们提供新冠病毒疫苗和医疗援助,以遏制新冠病毒的传播。
阿克拉姆表示中国政府富有远见的领导力保护了中国人民免受新冠病毒最严重的影响,为此,中国实施了严格且必要的限制措施,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卫生防疫。中国政府在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中国防控基础等因素后,放宽了疫情防控措施。
然而,自疫情开始以来,西方媒体一直声称中国的防疫政策在遏制病毒方面的成功是有限的。一些西方国家在中国放宽限制后对中国展开了敌意宣传,此举充满了讽刺性,因为此前他们曾表示中国没有理由继续严格的限制。
中国在近三年的抗击疫情行动中,优先保护老人和儿童,扩大疫苗接种范围,采取一切必要的病毒预防措施。更重要的是,中国的抗疫政策仍然是为了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尽可能减少病例数,实施科学、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措施。这样的政策拯救了宝贵的生命,帮助生活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中国帮助许多国家稳定其经济,保护人民免受病毒侵害。由于中国强有力的政策和落实,中国持续为世界提供货物和服务,包括许多国家急需的抗击疫情的商品。因此,西方国家发动反华宣传的努力注定要失败。
文中阿克拉姆进一步提到,在过去近三年里,中国的抗疫政策和预防措施帮助降低了国内的感染风险,这表明严格的防控政策在控制病毒方面是有效的。简而言之,中国一直在加强医疗资源,动员各级医疗机构妥善应对新冠疫情,确保感染病毒的人得到妥善治疗。
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这些挑战,并一直在为保护中国人民免受病毒侵害而不懈努力。因此,任何针对中国的指责,都让我们对西方国家对病毒采取的所谓预防措施、维护经济稳定提出质疑。因此,西方国家不应该指责中国,而是应该与中国合作,共同创造一个没有新冠疫情的世界。
对中国的虚假指控和敌对行为不会影响中国构建全球纽带。相反,它们会暴露出不利于全球和平与安全的力量。
历史中的兔子:早在三国时期就用兔毛制笔******
从“玉兔捣药”到“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兔子已经陪人们走过了漫长的岁月。在中国古代,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2023年新春之际,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科技考古中心副主任吕鹏,聊聊历史中的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
兔鼠分道扬镳于6200万年前
《诗经》已记载兔肉食用方式
虽然在大众看来,兔子毛茸茸的很可爱,但吕鹏告诉记者,其实兔子跟鼠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从骨骼形态上看,兔(属于兔形目)和鼠(属于啮齿目)都拥有终身生长的门齿,表明兔和鼠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现代分类学创始人林奈在1735年将兔和鼠一起列入啮齿动物。”
而它们分道扬镳,是在6200万年前。20世纪70年代,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李传夔先生研究安徽潜山早古新世(距今约6200万年前)地层出土的动物遗存,发现有“安徽模鼠兔”和“东方晓鼠”。其中安徽模鼠兔为兔形类动物的祖先类型,而东方晓鼠接近于啮齿动物的祖先类型,二者在骨骼形态上具有相互交混的特征,这就表明一方面鼠兔同源,另一方面二者至少在6200万年前已经分道扬镳,兔形类和啮齿类动物走上了各自独立演化的道路。
吕鹏告诉记者,家兔传入我国的时间较晚。在我国古代,野兔的利用价值主要是在肉食、狩猎宠物、祭祀、药用、皮毛开发等方面。“兔头在四川人的美食版图上不可或缺,成都人称为兔脑壳,”吕鹏说,“其实在中国古代,野兔的主要用途就是肉食来源。”据《诗经·小雅·瓠叶》中记载:“有兔斯首,炮之燔之……有兔斯首,燔之炙之……有兔斯首,燔之炮之”,描绘了西周时期普通人家将捕获的野兔通过炮、燔、炙等加工方式制作成美食待客的情形。所谓“炮”就是将带毛的动物裹上泥放在火上烧;“燔”指的是用火烤熟食物,而“炙”则是熏烤的意思。据《礼记》记载,正式的宴请当备“六牲”作为荤菜,即豕、牛、羊、鸡、鱼、雁,兔子并未列入其中。虽然只备了兔肉,但主人换了三种不同的烹饪方式,可见其用心。
但在中国古代也有另一种说法,那就是孕妇不能食兔肉。东汉《论衡·命义篇》中有过记载:“妊妇食兔,子生缺唇”。“当然这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迷信说法。”吕鹏解释道。除此之外,兔毛皮保暖性能好、不易缠结,可用以制裘,兔皮可以熬胶,兔毛还可以用来做兔毫毛笔。明代《齐民要术》中转录三国时期韦诞的《笔方》中有写“先次以铁梳兔毫及羊青毛”,可见用兔毛制笔的历史可以早到三国时期。
古人曾以活兔陪葬
新石器时代就有兔形玉器
在文物里,也有不少以兔为题材或者是兔子形象的文物。仅是故宫博物院,就有商代的玉兔、汉代的兔猴铜带钩、唐代的瓷兔、宋代的三彩剔划花兔纹枕、元代的白玉兔形佩、明代的双兔图页等藏品。
“按照文物材质来看,在玉石材质文物、陶质文物、青铜器和画像石中常见兔的形象。”吕鹏告诉记者。以距今5300年左右新石器时代的安徽含山凌家滩遗址为例,在此墓地M10中出土有玉兔饰1件,是迄今为止发现年代最早的兔形玉器。
山西曲村晋侯墓地8号墓出土的青铜兔尊,则是目前发现最早的、以兔作为尊的青铜器。兔头微伸,呈跃跃欲试状,背上驮一尊口,兔身两侧饰圆形的火纹和雷纹。
而在山东嘉祥宋山4号祠堂东壁的东汉画像石中的兔子,则可以代表世俗和神话中两种不同的“兔”形象。吕鹏说:“在画像的上侧,东王公居中,马头、鸡头、狗头带翼神人跪于左右两侧;在画像左侧有面对面站立的两兔,分别用一只前肢扶臼,一只前肢握杵,似在捣药;在画像的下侧,厨房的房梁上悬挂着鱼、鸡、猪头、猪和兔等,这些都是准备烹饪的肉食。”
“山东济南洛庄汉墓的陪葬坑,是目前出土动物数量最多、种类最丰富的遗存。”吕鹏说,洛庄汉墓是西汉诸侯王级别的墓,编号为34号的大型动物陪葬坑中出土动物遗存共有110余具,动物种属包括绵羊、猪、狗、兔等4种。其中,兔有45只。
吕鹏告诉记者,在这其中比较特别的是,该坑放置了两个兔笼。西侧木笼保存较好,长度1.8米,宽度0.47米,笼中发现多只完整兔骨,“根据笼中兔骨凌乱、笼外可能为外逃之兔的考古现象推测,当时陪葬的是活兔。”(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刘可欣)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23年1月29日 A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