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专论】深入回答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重大时代课题******
作者:颜晓峰(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党的二十大指出,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是习近平总书记回答“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个重大时代课题的核心观点,展开为“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系列重要结论。
一、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
我们党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三座大山统治,夺取国家政权,建立新中国。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党仍然要为巩固国家政权、保证长期执政、防止政权被颠覆而不懈努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历史充分证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赢得人民信任,得到人民支持,党就能够克服任何困难,就能够无往而不胜。反之,我们将一事无成,甚至走向衰败。”这段论述深刻阐明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权力观。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与以往历代统治集团、统治阶级在对待国家权力问题上的根本区别,就是为谁打江山、为谁守江山。我们党坚持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为人民打江山、为人民守江山,这是跳出历史周期率、保证长期执政的根本之道。
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最根本的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解决权力属于谁、为谁执政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把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运用于回答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之中。为人民守江山,就守住了人民的心;守住了人民的心,就守住了人民的江山。执政时间越长,越是要时时铭记为人民守江山。
二、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利益观,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
马克思主义政党掌握执政权力后,就有了执政资源,于是就产生了怎样运用执政权力、使用执政资源的问题,这是保证党长期执政最重要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利益观,就是执政为民,决不以权谋私。《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明确指出:“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坚持不谋自己特殊的利益才能有效防止腐败,从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利益才能不落入“围猎”陷阱。经受得住权力诱惑和利益考验,就能够防止跌入陷阱,保证党不被历史淘汰、不被人民抛弃,以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确保长期执政。
党执政70多年来,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够为民执政、为民用权、为民谋利,拒诱惑、抗“围猎”、防腐败,守住了党员干部的底线。但也有部分党员干部经不住诱惑、顶不住“围猎”,跌入腐败深渊。党的高级干部位高权重,更具有带头示范作用。党的二十大强调,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决不姑息”。
三、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为人民幸福、民族复兴长期执政、自我革命
党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来自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的坚韧努力,来自于坚持党的初心使命的强大动力。党作为国家的领导集团,始终牢记是为人民掌权、代表人民执政,因而具有自我革命的高度自信,党在自我革命过程中只能是淬炼得更加强大。党作为与资产阶级政党有着根本区别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因而具有自我革命的崇高境界,党在自我革命过程中只能是锤炼得更加纯洁。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深知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始终面临着脱离群众的最大危险,如果党的性质改变,就会失去人心、失去政权,因而具有自我革命的高度自觉,党在自我革命过程中只能是锻炼得更加先进。
能不能自我革命,有没有自我革命精神,检验出是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自我革命是保持党的性质宗旨、坚守党的初心使命的根本途径,自我革命精神是党永葆青春活力的强大支撑。自我革命精神使得党能够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荡涤自身的某些污垢,修复自身的某些缺陷,纠正自身的某些积弊,改变自身的某些短板,从而让百年大党不仅不显得老态龙钟,而且更显得风华正茂。自我革命精神促进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凡是人民群众满意和拥护的事情就要尽力去做,凡是人民群众强烈不满和产生义愤的事情就要坚决改正,从而大大提高党的形象和威信,更加融洽党群干群关系。自我革命精神坚定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全力消除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进行反腐败重大政治斗争,从而使党风政风官风为之一新。
四、始终坚持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定意志,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党的自我革命是新时代伟大斗争极为重要的内容。刀刃向内是自我手术,是自己革自己的命,党进行社会革命不容易,进行自我革命更不容易。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要有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定意志,而自我革命关键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
一方面,自我革命面对的是党内存在的沉疴积弊,有的年长日久,不好触动,不下猛药、不动真格是解决不了的。自我革命面对的是利益固化的藩篱,只有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真刀真枪打破藩篱,才能有效破除这些体制机制弊端。自我革命面对的是党内的腐败分子,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既敢“拍蝇”、“猎狐”,更敢“打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只有立下这样的决心和勇气,才能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另一方面,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定意志,来自于使命担当的责任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依靠党的坚强领导。以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为己任的中国共产党人,要保持强大战斗力,要成为民族复兴的先锋队,就不能允许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的问题,不能允许腐败分子在党内有藏身之地,就要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定意志,来自于无私无畏的高尚品格。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也就不怕在自我革命中失去任何特殊利益,也就敢于和谋取特殊利益的任何党员干部作坚决斗争,无私才能无畏。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定意志,来自于敢于斗争的冲锋精神。敢于斗争,是党的壮大之道、胜利法宝。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面对强大敌人、艰难险阻、严峻挑战,总是绝不畏惧、绝不退缩、不怕牺牲、百折不挠,成长为长期执政的强大政党。进行自我革命同样要敢于斗争,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展现了党中央敢于斗争的坚强意志。
(文章为作者在“第四届习近平党建重要论述研究论坛”上的发言。光明网记者刘梦甜整理。)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依法分类管理重在确保燃放安全
□ 本报记者 陈磊
2022年12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称,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1月21日至1月28日、2月5日,每日7时至23时(除夕不限时)。
在此之前,《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外发布称,上海市外环线以外区域,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之外,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通州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通州区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其中提到,“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更早些时候,山东省东营市、滨州市也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有媒体统计,随着群众呼吁松绑烟花爆竹“禁燃令”之声增多,目前已有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即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3日,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依据上位法,自行划定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时间及允许燃放的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各地更为普遍的做法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建顺解释说,对于烟花爆竹,政府进行规制有其历史必然性。目前各地通行的“禁燃令”就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起初,政府考虑到人们的接受程度,根据安全原则,试行“限燃令”,即在一些城市进行限定燃放区域和限定燃放时间的试点,在人们逐渐适应“限燃令”之后,再施行零燃放的“禁燃令”。
杨建顺认为,从“限燃令”演变为“禁燃令”后,立法者所预留的特殊处理规则被忽略了,这种“一刀切”的零燃放措施,实际上将传统习俗之燃放烟花爆竹归为彻底禁止之列。时间久了,过春节静悄悄了,年味儿也淡了些,难免引发人们非议。
在杨建顺看来,目前多地允许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实质上就是对向往“人间烟火”的民意民情的回应,也是对规制烟花爆竹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如此回应民众呼声的做法,体现了法规所规定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综合施策、分类管理的理念,有助于弘扬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增强“烟火气”。
河南农业大学政策法规办公室副主任张帅梁教授分析称,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背后,是对我国绵延上千年过年仪式中燃放烟花爆竹传统的回归和文化的传承,是回应群众过年期间期待平安健康的精神需求的回应,也是基于对我国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与安全事故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客观认识,更是对作为我国重要产业和就业领域的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的支持。
在张帅梁看来,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虽是能否燃放烟花爆竹的“小事儿”,但也是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对“禁燃令”的松绑,有效地解决和回应了群众诉求。同时,这也是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落实。
目前,我国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法规层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这意味着,法律法规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力。
杨建顺分析认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制度为背景。法律法规的这种授权规定体现了科学立法的精神,遵循了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理念。特别是《烟花爆竹管理安全条例》设置的授权规定,较大程度赋予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裁量判断余地,目的在于确保各地“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避免“一刀切”式的生硬施策。
杨建顺说,这就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客观、适时把握“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作出“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决策、决定和举措,让人民群众在安全保障举措支持的背景下,告别零燃放的“无菌社会”,充分体味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的滋味儿,欢欢喜喜迎除夕、过春节、闹元宵。
张帅梁说,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域辽阔,省域、市域、县域各有不同情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平衡之处,各地亟待解决的问题与需求也不尽相同。投射到立法领域,就需要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基本前提下,允许地方在一定范围内因地制宜,因应施策。
“是‘禁’是‘限’,需要各地根据环境质量、财产安全、百姓诉求等因素的现实情况,以及解禁后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事故等进行有效研判,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制。”张帅梁说。
那么,具体来说,各地针对烟花爆竹管理如何把握“禁”“限”边界呢?
杨建顺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限放”和“禁放”的问题,而且是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燃放的全过程安全保障问题。这就要求各相关主体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规制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他呼吁,就烟花爆竹燃放这个环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合理地运用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限放”和“禁放”的裁量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他建议,一般而言,要行使好该裁量判断权,可以参考把握如下标准:城市区域倾向于禁放,农村区域倾向于限放;人员聚集密度大的区域应当禁放,人员稀少非聚集性的区域倾向于限放;高楼大厦密集区域应当禁放,非高层建筑的区域倾向于限放;威力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禁放,威力不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限放。至于“高危险性烟花爆竹产品”,宜从生产环节把好规制关等。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查处并公布了多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例如,2023年1月1日1时许,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广化派出所发现并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现场查处9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2023年元旦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共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起。
对此,张帅梁认为,放松“禁放”,不等于完全解禁。在放松“禁放”的地区,人们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边界、有限度的。边界就是相关地方法规与规章确定的燃放时间地点与幅度,限度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违反规则、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法治日报)